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苏州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的申请条件
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医学院相关专业,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二、组织实施
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审查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报名申请
1.9月20日12:00前,推免生可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yjs.suda.edu.cn/),在“招生栏目”中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预报名”进行注册、预报名。
特别提醒:该系统是研究生院录取环节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不是教务处推荐环节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请不要混淆!
考生可准备以下材料:
(1)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直博生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1),申请推免硕士生不用提交推荐信。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推免生(包括预报名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申请信息。
四、接收推免的复试安排和录取确认工作
1.复试小组
以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由具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5或7人组成。
2.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方式(线上或线下)、复试内容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等考核。各单位复试方案报医学院备案。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专家组秘书须认真填写《苏州大学接收推荐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2)。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具体人员和复试时间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通知,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原则上9月27日前预报名系统中符合进入复试条件的考生应全部复试完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各单位根据考生报名和录取情况可再次组织复试。
已参加过前期苏州大学预报名系统医学院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复试。
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分别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5.联系方式
苏州医学院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苏州医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12-65227655,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
五、材料报送和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生占原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占我校2025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硕博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2025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工作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招生动态栏。
相关通知及附件下载:苏州医学院接收推荐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